沪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猥亵学生被判刑二年半
(原标题:沪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猥亵学生被判刑二年半)
东方网通讯员韩笑、记者毛丽君1月24日报道:因为当家教给学生补课时猥亵学生,犯罪嫌疑人钱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东方网记者获悉,这是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
家教补课却遭猥亵
2016年7月28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接王女士报案称,女儿小星在老师钱某家中补课时,被其采取强吻、摸胸等方式猥亵。
接报后,侦查人员立即开展调查。一周内,民警在某培训机构将犯罪嫌疑人钱某抓获。钱某到案后,先否认其实施了猥亵行为,后又部分承认其不法行为。
据钱某交代,被害人小星去他家中补课,他故意安排小星到一间卧室里让她独自看书。等其他学生全部离开后,钱某便独自留下她补习到9点半。
当小星整理完书包准备离开时,钱某一把抱住小星开始亲吻。突如其来的亲吻让小星手足无措,她用力地想要推开钱某,但钱某恶狠狠地告诉小星让她不要动。
小星十分害怕无力反抗,一会儿,钱某放开手让她回家并威胁她回家后不要告诉妈妈。惊恐万分的小星只能答应后赶紧逃离。
回到家,小星立即将此事告诉妈妈。气愤的王女士立即联系钱某,要求其解释整个事情经过。但钱某一直拒绝解释,于是王女士报警。
面对证据最终供述
据了解,钱某是某民办中学签约的老师,到案后一直否认自己对被害人小星的猥亵行为,还辩称是小星主动诱惑勾引自己。
针对钱某的辩称,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被害人在学校的品行表现证据。同时,检察机关又加强了对被害人案发后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测量材料的调取。
在大量证据面前,钱某的谎言被一一击破,最后钱某部分承认了自己的不法行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从业禁止。
检察院建议:强化教师品行管理制度
案发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向钱某所在民办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教师品行管理制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多次赴学校开展法治以及自我保护教育,并以此案例提醒学生,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同时开设家长课堂,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
钱某被判刑后,检察院向教育局移送刑事处罚线索,提示及时剥夺教师资格,确保从业禁止落到实处。
据了解,这是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承办检察官提醒未成年人以及家长,在遇到侵害时,一要及时报警;二要注意保存毛发、伤痕、体液、聊天记录等证据;三要注意心理疏导,在加大对孩子心理状态关注的同时,家长也要注意自己的情绪变化,因为这种变化会带有一定暗示性,避免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