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创中国高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模式见成效

12.06.2014  12:56

这种高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模式在中国属于首创,实施3年来青海湿地退化趋势得以缓解,湿地面积有所增加,项目区的农牧民也得到了实惠。”青海省林业厅厅长党晓勇6日对记者如是表示。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被誉为“中华水塔”,同时还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生态环境的脆弱区,其生态系统具有维系中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
  “从2010年开始,青海省成为中国湿地功能生态补偿试点地区。青海省政府先后对省内国际重要湿地青海湖、扎陵湖和鄂陵湖进行禁牧、休牧、轮牧以及协议保护为主的高原生态补偿,对世代居住在湿地的农牧民进行相应的补偿。3年多来,共投入资金3050万元人民币(下同)。”党晓勇说。
  青海省林业厅湿地中心主任马建海告诉中新社记者:“青海对3处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共涉及4个州5个县7个乡镇19个牧委会226户牧民,3年实际完成沼泽湿地封育176.3万亩。
  “由于周边实施禁牧,政府向青海湖当地牧民按每年每亩25元人民币进行了补偿,这个补偿价格和当地草地流转价格相匹配,3年多来青海湖面积增加了100多公顷。”马建海说,3年来青海省政府按照禁牧每年每亩25块钱、休牧每年每亩10块钱、轮牧每年每亩6块钱的标准对当地农牧民进行生态补偿。
  马建海透露,今年该省将继续积极争取落实对青海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进行生态补偿。“由于现在的鸟多了,青海湖附近庄稼容易被鸟吃了,因此计划给予当地农牧民每亩97块钱的补偿,预计将投入资金1050万元。
  此外,青海省今年还将继续向国家林业局申报成为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地区,“如果申报成功,湿地保护好的县将会得到500万元奖励。
  党晓勇说:“青海实施的禁牧、休牧、轮牧补偿机制已经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宜青海高原的湿地生态补偿模式。”(赵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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