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家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成立

25.09.2015  19:31

  为高效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案件,9月23日,东莞首家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在市第三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市妇联主席卢英、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罗念卫等领导出席了活动。
  一是召开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座谈会。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罗念卫在座谈会上进行了讲话并致辞,罗院长介绍了该院处理家事纠纷案件的情况。市妇联主席卢英认为市第三人民法院适应家事案件调解新形势,成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这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体现,对进一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卢主席指出,每年市妇联处理的案件70%都是婚姻家庭类案件,在法治建议的背景下,如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妇联也作了大量的探索,如成立了89个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6个妇女维权站、612个妇女之家;建立了12338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打造了一支专业社工服务队伍;成立了向日葵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最后卢主席提出了两点建议:希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发挥专业化优势,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辖区的镇妇联积极配合、支持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工作。市第三人民法院辖区镇街妇联、塘厦镇村委会、社工机构代表都对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是出台联合处理家事纠纷文件。市妇联与市第三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联合处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意见》,共同推动家事纠纷的解决。建立了妇联与第三人民法院信息互动平台,畅通联系与沟通的渠道;市第三人民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对于复杂案件,向妇联调查取证,或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和陪审;妇联可邀请第三人民法院法官介入纠纷处理,给予法律支持;对妇联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
  三是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揭牌成立。座谈会后,参会人员都前往立案大厅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进行了揭牌及合影。东莞首家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的成立,充分发挥法院、妇联组织和社区(村)委会的职能,引入社工、律师作为调解员,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积极探索,预示着东莞妇联与法院解决家事纠纷工作又上一台阶。(东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