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78名车主成功申请“首违免罚”

12.02.2015  15:01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解树森)记者昨日获悉,深圳交警推出“首违免罚”鼓励守法驾驶员以来,全市已有78名车主成功申请。交警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将罚款、记分变更为警告处罚。

  2015年1月1日,我市交警部门开始执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6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简称“首违免罚”)。

  昨日,市民焦先生在南山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申请“首违免罚”。“车是我老婆的,平时开车都很小心,几年都没有违法了,但是车越来越多,小区停不下了,有一天把车停在外面,然后被罚了500元。”焦先生表示。经核查,其申请的车辆曾在2012年12月26日在南山区玉园路违停被罚,2015年2月7日在南山区创业路违停被罚,所有条件均符合“首违免罚”。

  记者了解到,如果500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还伴随记分,那么记分也同样免除。比如冲红灯要罚款500元,记6分。符合条件的车主申请免罚核实后,500元和6分的处罚转变为警告。警告、罚款、拘留等都是行政处罚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车主免罚后警告,还是会有被处罚过的记录。24个月之后,如果车主仍符合条件,还可以再次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免罚的交通违法发生在哪个区,就必须去对应的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比如申请免罚的交通违法发生在南山区,就必须到南山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