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辆同时具备6条件可享"首违免罚" 需2年内没违章
从1月1日到2月5日,深圳共25万宗交通违法,符合免罚的2万余宗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报道:5日,记者从深圳交警局了解到,深圳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六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不过,记者注意到,同时具备六种条件也并非易事,其中就包括此前两年内在深圳范围内无任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等。据介绍,从1月1日到2月5日,深圳共25万宗交通违法,符合免罚的20570余宗。
深圳交警部门表示,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0万辆,交通出行需求与滞后的交通环境矛盾不断突出,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加,推出“首违免罚”,目的在于鼓励市民驾车出行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养成文明驾车的良好习惯,也体现人性化执法的一面。
记者了解到,“首违免罚”需同时具备6种条件,分别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24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500元(含)以下;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24个月。例如,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罚款金额在500元(含)以下的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负责人强调,符合“首违免罚”的车辆,只能是深圳号码的车辆在深圳辖区内的违法,不论是交警现场执法或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都可以申请,而且营运、非营运车辆不限。此外,由于“首违免罚”的申请条件中没有涉及扣分事项,只是对罚款金额明确做了规定,即仅被处理罚款处罚且数额在500元以下的即可,扣分、不扣分的违法行为都可以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需要申请“首违免罚”违法记录所对应执法单位所属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的申请,填写《“首违免罚”申请表》,收到申请的交警部门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及时限办理。
交警部门正计划推出手机和网上自助办理,目前该系统正在建设中,预计4月将上线试运行。系统运行后,交警部门将会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手机推送可以申请“首违免罚”的信息,申请人收到信息后可以通过短信、网上深圳交警、深圳交警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5种实名认证方式之中的任意1种提出申请,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
“首违免罚”条件
1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
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3
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4
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5
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含)以下。
6
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制图/洪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