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海难案港灯认责 赔偿金额待调解

31.05.2015  08:28

图为事故现场 资料图来源:香港明报网站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2012年10月南丫海难酿成39人死亡,92人受伤,有6个受害家庭日前入禀向香港电灯、港九小轮、肇事2名船长、海事处及律政司索伤亡赔偿,事件终有新进展。

  据报道,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第二度提讯时,港灯表示愿意就事件承认责任,法官就责任部分向原告颁下胜诉判决,但原告须就赔偿金额再与港灯调解,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再讯。港灯庭上指大部分案件属于区域法院的司法范围,意味大部分案件的赔偿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港元)。

  6个家庭早前分12次入禀,分别控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九小轮有限公司、南丫IV号船长周志伟、海泰号船长黎细明、海事处及律政司,但昨日未有家属到庭旁听。

  港灯代表律师指港灯愿意就事件承认责任,只是不代表旗下南丫IV号船长周志伟承认责任。法官包华礼就责任部分向原告颁下胜诉判决,各原告须于下月26日或以前,向法庭及港灯提交索偿文件及医疗记录,并将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再讯,其间双方须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至于对其余被告的索偿则暂缓进行。

  法官又指部分案件进度较快,例如港灯见习工程师连家泓的索偿案中,原告一方日前已呈交医疗记录证明连瘫痪;亦有部分案件的原告已呈交心理及精神科等报告。法官指下次聆讯时,各宗案件将分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