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处置废电器条例草案将在特区立法会提出

13.03.2015  17:25

  香港推行废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再造的 《二○一五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草案》13日刊宪。据了解,该条例草案旨在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则,落实推行《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下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从源头减少废物。

  条例草案还建议把冷气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和显示屏等受管制电器纳入生产者责任计划,制造商和进口商须登记成为登记供货商,并缴付循环再造费。

  另外,条例草案建议销售商供应受管制电器后,需免费为消费者安排把旧件送交妥善的循环再造商;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受管制电器废物需取得废物处置牌照;进出口受管制电器废物需取得许可证,堆填区亦不再接收受管制电器废物。

  香港特区政府已获立法会批准拨款在环保园发展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和回收设施,每年提供约3万公吨处理量,预计2017年落成启用。(郭晓桐、实习生张筱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