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年中将完成销毁充公象牙行动

11.02.2015  23:13

  中新社香港2月1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11日表示,自去年5月以来,当局以焚化方式销毁了11批、共约15公吨政府库存充公的象牙;有关的销毁行动预计将约今年年中完成。另外,当局现时幷无计划全面禁止象牙贸易。

  当天,黄锦星书面答覆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说,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保护濒危物种,幷透过严厉执行香港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而制定的《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条例》)。

  他表示,在香港非法进口、出口或管有高度濒危物种,包括大象,作商业用途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00万元(港币,下同)及监禁两年,且一经定罪,捡获物品会自动充公。刑罚轻重实属恰当,足以反映香港决心打击濒危物种的非法贸易。

  2011至2013年期间,香港有42人因走私象牙而被定罪。黄锦星指出,42宗定罪个案的刑罚为罚款2500元至监禁8个月不等;捡获象牙的重量介乎0.8至102.8公斤,涉及来自不同国家的象牙。

  被问到会否重新考虑在香港全面禁售象牙,黄锦星表示,任何人士如就管有象牙作商业用途申请许可证,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均根据相关《公约》条文予以严格审议。经过审核程序后,附有管有许可证的象牙便获准在香港进行相关商业贸易。

  黄锦星说,这项安排符合《公约》条文及相关指引。香港对香港本地象牙买卖的管制与其他国家相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