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申报财产晒身家:坐拥7套房产

15.07.2014  12:20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香港特首梁振英、三司十二局官员及其他部分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都对自己去年的利益申报内容进行了更新。行政长官梁振英申报利益与去年相同,共拥有7个住宅物业。而行会成员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仍然是“高官楼王”,持有物业从去年的8个增至9个。

   特首申报财产未有变动

  按照惯例,昨晚港府在行政会议的网页公布了行政长官、行政会议官守及非官守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以供公众和传媒查阅,公布的内容包括港府高官的物业、公共或私营公司的授薪董事职位、所持股份等信息。

  对比去年现任特首梁振英班子的利益申报,港府大部分高官的资料并无明显变化,“高官楼王”仍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他是行政会议中申报最多的物业的官守成员,由去年的8个增至9个,名下住宅单位遍布港岛中西区及东区,新增单位是其妻子在港岛东区添置的一个尚未落成的住宅单位。

  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利益申报与去年相同,未有改变。梁振英与太太梁唐青仪,申报在香港拥有3个住宅物业,包括2012年被曝光僭建的两个山顶相连大宅,目前申报为“空置”,另一个港岛南区住宅物业则用作出租;另外,梁振英夫妇在英国伦敦及剑桥各持有一个物业,申报用作家庭居住。

  股份方面,与去年一样,梁振英申报是Lotvest Ltd的公司股东,通过有关公司持有港岛南区物业,而他名下的W intrackW orldw ide及附属公司股权,以及所有D T Z H olding及附属公司股权,则以信托形式持有,信托人是一名执业会计师,其妻梁唐青仪为受益人。

   司长中林郑月娥物业最多

  三名司长中,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持有物业最多,全部位于英国及内地,在香港并无物业。利益申报登记册显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申报的7个物业都不在本港。林郑月娥在广东中山添置一个配偶拥有的自住单位,维持江苏苏州一个空置住宅。而英国剑桥的两个单位,一个由上年出租,转为配偶持有及出租,另一个由自住转为空置。

  林郑月娥丈夫在中山置业,官场盛传方便丈夫返港期间可举家北上休假减压。林郑月娥丈夫林兆波,曾在中大数学系任教,长期居于英国,但未有申报工作。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美国拥有一个自用寓所,另外在湾仔有一间寓所出租。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就在沙田拥有两个住宅物业及一个车位。

  政策局长方面,去年爆出香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两位家庭成员,在其上任后两个月内都为新界东北发展区的土地持有者,而发展局局长的工作之一,则正是推动新界北发展计划,陈茂波被质疑瞒报。

  昨日公布的利益申报册上,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申报与太太及家人,持有一个湾仔区的住宅单位连两个车位,由在香港注册公司“伟活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现居于上述单位。陈茂波太太在澳洲悉尼全权拥有一个住宅连车位及一个储物格,作出租之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与配偶共同持有港岛中西区的一个住宅物业用于自住,相比去年则减持港岛南区一个空置车位。

   [非官守成员]

   李国章物业最多 张学明土地最多

  非官守成员中,李国章今年申报为数码广播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不再担任九龙仓集团非执董,持有物业数量包括两个英国物业、28个香港物业、8个车位,以及两项油尖旺和中西区内地段的重建项目地段物业,是申报物业最多的行会成员。

  张学明是申报土地最多的行会成员,6幅位于大埔,共约334平方米,约三分一是个人名义,其他通过公司名义持有。陈智思减持一个占一半权益的美国三藩巿物业,另外为超过80个机构,担任主席或顾问等职位。罗范椒芬在受薪工作中,增加申报“国家开发银行香港事务顾问”。

  除需要申报物业股份等利益,根据香港现行的行政会议成员申报利益制度,如行会所审议的事项涉及行会成员本人的利益,则该成员须在行会讨论有关项目前作出申报。

  本届港府行政会议自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月28日,共举行了73次会议,讨论项目总数为382项,当中有行政会议成员因涉及利益冲突而避席讨论的项目为105项,达项目总数的27%,避席讨论的总次数为269人次,而行政会议已按年在网页上发放相关的统计数字。

   特首身家

  物业:梁振英与太太梁唐青仪,申报在香港拥有3个住宅物业,包括香港两个山顶相连大宅,目前申报为“空置”;另一个港岛南区住宅物业则用作出租;另外,新加坡的两项物业用来出租;梁振英夫妇在英国伦敦及剑桥各持有一个物业,申报用作家庭居住。

  股份:梁振英系Lotvest Ltd的公司股东,而他名下的WintrackWorldw ide及附属公司股权,以及所有D T Z H o-lding及附属公司股权,则以信托形式持有,信托人是一名执业会计师,其妻梁唐青仪为受益人。(康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