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开支限额增至1570万港元

14.06.2016  11:30

  中新社香港6月13日电(记者 李焯龙)香港特区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明年3月26日举行。13日,特区政府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活动建议指引作公众谘询,当中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限额,将由1300万港元修订为1570万港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行政长官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13日,选管会主席冯骅在记者会上说,选管会已为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制定新的建议指引。即日起谘询市民意见,为期14天。

  就网上发布选举广告,新的建议指引提醒候选人及网民选举广告的法定定义十分广泛,可涵盖任何意图为促使或阻碍一名或多名候选人在选举中当选而以任何形式公开发布的物料和信息。

  建议指引因此指出,所有为促使某候选人当选或阻碍其他候选人当选而透过互联网(例如网站、社交网络等)公开发布的信息,都符合选举广告的法定定义,所涉及的任何开支均须计入候选人的选举开支内。

  但冯骅解释,若市民纯粹为了发表个人意见而在互联网分享或转发候选人的竞选宣传,而没有促使或阻碍任何候选人当选的意图,则有关分享或转发通常不会被理解为发布选举广告。

  建议指引在其他章节的修订,还包括提醒候选人须采取措施保障选民的私隐、传媒应公平和平等对待所有候选人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