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香港终审法院新大楼 百年建筑“恢复”法庭用途

20.09.2015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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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9月20日电 题:探秘香港终审法院新大楼 百年建筑“恢复”法庭用途

  作者 曾平

  逾百年前,高约2.7米的希腊神话“正义女神”泰美斯雕像竖立在香港最高法院的顶部。被传召到法庭的被告人,均须于女神之下被押送入大楼,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座1912年启用的原最高法院大楼今年9月“恢复”法庭用途,用为香港终审法院。“正义女神”依然矗立,她蒙着双眼、代表大公无私,右手拿天平、代表公平公正,左手持剑、代表拥有辨别真伪的能力。

  百年间,这栋建于填海区、如今位于香港岛中环昃臣道的大楼历经时代变迁。

  19世纪末,它由曾设计英国白金汉宫南正面的设计师伟柏(Aston Webb)和贝尔(E.Ingress Bell)绘制设计图;1900年,建筑工程动工,历时12年完工,但此后经历了多次转变。

  1942至1945年,香港日据时期大楼被日军用作宪兵队总部;1978年,附近兴建地铁引致地基移位,最高法院迁出至1982年迁回;1985至2011年,被用作立法局(回归前的立法会)、立法会大楼。

  这座楼高三层的花岗石大楼建筑理念为“融汇中西”。大楼设计效仿古罗马及希腊建筑,采用新古典主义的风格,为配合香港的亚热带气候,大楼地下筑有拱廊,一楼筑有露台,以防止阳光直射大楼内部和提供散热。大楼的四坡屋顶则以中国式瓦片铺砌,幷用雕有祥云图案的中国传统柚木托架承托屋檐。整座建筑物占地约2660平方米,四周筑有圆柱,着重规律与对称。

  如今,在经历了耗时两年、耗资约4.64亿港元的修复工程后,大楼正式成为终审法院新址。

  新大楼净作业楼面面积合共约3070平方米,主要设施包括2个法庭、律师休息室、律师更衣室、会议室、记者室、2个展览廊等。

  其中,占地约230平方米的终审法庭前身为立法会会议厅,如今修复后用作聆讯之用,包括26个法律专业人员座位、7个记者座位及51个公众人士座位。

  关于这个法庭修复后的面貌,香港社会曾进行过一番讨论。有人曾建议将前会议厅内用作公众席的2个悬垂式阁楼至少保留1个,以保存立法会在大楼内这段逾四分之一世纪的历史。但司法机构认为,拆除2个阁楼可显现更多空间感、既还原设计原意,还可达到最佳采光效果。

  翻新后,这里楼高两层,中间无阁楼。由顶层大型半圆窗户引入自然光作照明,拱形天花下设置了新设计的环形中央吊灯,上有5盏琥珀色灯,代表于终审法庭审理案件的5名法官。前会议厅内的石柱装饰、天花装饰和木墙身装饰均得以保留。

  建筑内的两个旧囚犯接收室则被“活化”为图书馆。馆内藏书约8500册,主要为普通法书籍。在这个装修“现代化”的图书馆里,原有囚室的面貌仍然依稀可见。

  此外,这次修缮工程还完善了大楼无障碍通道设施,新增了自动洒水系统、消防员及残疾人士升降机、育婴室等。

  迁入新址后的香港终审法院将于29日处理首宗聆讯案件。今年11月开始,将在没有聆讯的日子开放部分设施,举办公众导赏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