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普选:一人一票 得票最多者当选
香港特区政府公布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香港特区政府22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根据方案,全港合资格选民可通过“一人一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香港特区立法会41名议员当日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支持该报告及方案。
市民期盼能顺利落实普选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公布报告及方案时表示,全力推动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本届政府最重要的施政目标。她说,行政长官已多次表示,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在2017年历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政制发展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方案前,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已进行两轮公众咨询。在2015年1月至3月进行的第二轮咨询中,政府共收到超过13万份书面意见。林郑月娥指出,方案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8月31日作出的决定,同时尝试在众多及不同的诉求和观点中,寻找最大的共同点及平衡点。
她说,在公众咨询中她亲身体会到,广大市民十分期盼在2017年能顺利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她强调,政制发展已到了关键时刻,希望立法会能尽快展开审议程序,务求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完成表决程序。“我和广大市民一样期望议员作出应有的承担,顾全大局,让香港的民主发展可以继续向前走,立下最重要的里程碑。”她说。
香港特区如何普选行政长官
提名委员会
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按照目前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共38个界别分组组成;各界别分组和界别分组的委员数目维持不变;38个界别分组的委员产生办法不变。
行政长官产生
120名委员推荐
获得120名委员推荐即可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而每名参选人可获得的委员推荐数目上限为240名。这代表制度可容许最少有5个和最多有10个参选名额。
1200名委员会提名
提名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产生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最少应支持两名参选人。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并获得最高票的2至3名参选人成为候选人。
500万选民投票
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在2017年从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至3名候选人中,通过“一人一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
过半立法会议员支持方案
香港特区立法会41名议员22日发表联合声明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当日公布报告及方案。声明表示相信,如果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得以通过,将有助解决香港长期有关政制问题的争拗,让社会可以集中精力,解决特区当前面对的各项问题,符合香港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国家利益。
声明说,期望行政长官普选方案能够获得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让香港500万名合资格选民可于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声明同时表示,立法会作为立法机关,应当尊重法治,依照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办事;立法会议员作为民意代表,应当真正尊重民意,倾听广大市民期望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声音,并真正以主流民意为依归,投票支持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声明说,现在已到了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关键时刻,也期望广大市民应继续积极发声,共同努力,用民意力量,促使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香港特区第五届立法会共有70名议员,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行政长官普选方案需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