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警司黄冠豪被控行为失当 法官判其刑期减半

06.03.2015  14:00

黄冠豪(图:香港《星岛日报》网站)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前香港警司黄冠豪涉贪图食肆数千元(港元,下同)折扣及馈赠洋酒,早前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监1年。他于今年1月提出上诉,指原审辩方律师陆伟雄严重失职,包括审讯中从没表明涉案单据上“酬谢黄司饭宴”字眼属传闻证供,亦没就单据盘问食肆职员等。

  暂委法官胡国兴6日颁下判词,驳回上诉人黄冠豪(52岁)针对定罪的上诉,但就判刑上诉得直,减刑至监禁半年。因黄已服满半年刑期,当庭释放。

  曾任湾仔分区指挥官的黄冠豪,2011年6月至8月3次与朋友和同事在铜锣湾食肆“辰田食栈”用膳,接受该店4500多元折扣及一瓶逾千元威士忌,他在批阅该店酒牌时未有申报利益冲突,前年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早前服刑4个月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并于今年1月进行上诉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