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无尸凶案”定罪 男被告囚终身

19.08.201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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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8月19日电 香港女子秦嘉仪离奇失踪的凶案,虽然尸体至今仍下落不明,但香港高等法院19日裁定被告陈文深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香港传媒称,这是香港开埠以来首宗没有找到尸体、没有法证帮助和没有被告供认下,法庭定罪的凶杀案。

  案情指,秦嘉仪在2011年10月返回寓所后便一直失踪,大厦监控录像没有她离开的纪录,但拍摄到被告多次出入大厦,并用手推车将一个尼龙袋搬走,相信内藏受害人的尸体。

  暂委法官19日判刑时指,虽然被告没有在庭上讲述杀人动机及方法,但案件有强烈的环境证供。如果大厦不是装有完善保安系统,提供有力的环境证供,被告很可能逍遥法外。

  香港东九龙重案组总督察锺志明在庭外表示,此案调查过程有一定困难,有关裁决彰显公义。

  41岁的陈文深是一家证券公司的前董事,被控一项谋杀及一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名。他被指是死者的已婚男友。

  秦嘉仪早年在深圳打工,其后嫁给港人及来港定居,但以离婚收场。后来她在夜场任职舞小姐,2007年结识了家境富裕的陈文深,成为情人。2009年陈提供首付,向秦嘉仪赠送一套时值149万港元的住宅单位,作为两人爱巢。

  可是好景不常,秦与陈感情亮起红灯,双方经常为感情及金钱争吵。曾有一次,女方不甘被辱骂出手还击,男方受伤流血,要旁人劝止。

  2011年10月,秦与内地家人通电话后失踪;翌年1月,其兄长来港寻妹不果,于是报警求助,警方列作失踪人口案。警方在追查两年后拘捕陈文深,并凭环境证供提出检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