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办回应质疑:马英九选举补贴款非个人领取

08.09.20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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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陈以信7日表示,马英九两次参选“大选”选举的补贴款共4亿多元(新台币,下同),都是在“中选会”依法行文后,由国民党制作收据并领取,没有一毛钱是由马英九个人所领取。

  2016“大选”参选人施明德7日呼吁朝野立法删除选举补助款,陈以信表示,其中关于马英九竞选补助款部分,说明并不正确。

  陈以信指出,根据“选举罢免法”规定,“政党推荐之候选人其补贴费用,应由该推荐之政党领取”,因此马英九两次“大选”选举的补贴款,包括2008年、2012年的选举补贴款,都是由国民党出面领取,并非如施明德指称由马英九领取。

  陈以信说,国民党在每年度提交“内政部”的政党财产申报中,也有明列政党补贴款收入,其中已包含马英九两次“大选”选举补贴款。如2008年国民党所申报政党收入决算中的政党补贴款收入,包括“大选”及不分区“立委”政党票的补贴,共计4亿8031万470元,2012年则是4亿9989万8120元,相关收入均清楚呈报。

  陈以信指出,反而是民进党在上述的收入决算中,只分别列出2008年1亿8050万5300元,及2012年2亿2782万1200元的两笔不分区“立委”政党票补贴款,却没列入“大选”选举补贴款的收入。

  他质疑,两次“大选”选后民进党收到“中选会”同样的公文,同样要求民进党制作收据并领款,为何民进党最后没有将收入列在决算书中,钱到哪里去了?针对账目不清问题,民进党更有必要向社会大众清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