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发帖掀“嘴仗”为哪般 竟是只想逼领队对账

29.03.2016  12:07

    (记者/刘艺明、邓柱峰 通讯员/邱小华、陈诗棋)佛山男子阿强暑假与5名驴友自驾游美国,因对账还款一事掀起一场网络骂战,不仅被驴友实名粗口攻击,证件资料等个人信息还被曝光。阿强随后保存证据,并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5名驴友一并告上法庭。近日,禅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5名驴友在网站上向阿强公开赔礼道歉。

     回放:临时搭伙旅游 引发网络骂战

    一切纠纷源自于2015年暑假,阿强与阿燕等6人发起的一场“说走就走”的美国游。

    阿强说,因为自己对国外旅游有较丰富的经验,其他5名驴友第一次参与自助旅行,因此5名驴友便将全部大小事务都交给他一个人操作,包括租车、订房、拟定线路、购买保险、机票等。由于牵涉到用信用卡支付并担保,出发前部分人转款8000元,部分人转款12000元,各方约定,旅游回国后两个月内把费用明细整理统计好,如有剩余,分别退还。然而,40天的旅程并不愉快,阿强与5名驴友因行程安排、费用支付、吃住等方面发生严重分歧,甚至遭遇对方辱骂和武力威胁。

    回国后,2015年10月23日和11月2日,5名驴友联手分别在论坛网站上,以《驴友骗钱,驴友们小心防范》等为题目,恶意中伤阿强,引起大量网友围观或跟帖。为维护合法权益,阿强起诉到法院,要求其他5名驴友消除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

    根据网络文章显示,5名驴友发布的不仅有粗暴的谩骂,也有关于阿强是骗子需返还旅游费的声讨,更有阿强证件等个人信息。谩骂甚至升级到阿强存在对其他驴友强奸未遂的指控。网站发帖浏览量迅速超过1万次。

     回应:只因尾账未清 发帖逼他现身

    然而,5名被告之一的阿燕辩称,发帖纯粹是为了逼阿强现身,结清旅游的尾账。阿燕称,因与阿强在美国自驾旅游期间产生的纠纷,自己代表其他几名驴友多次通过微信、QQ、邮件、电话友好与阿强沟通,希望他把各项消费账单发出来给大家过目,两个月后再清算。但阿强从不回复,还打电话给驴友所在单位的领导投诉他们道德败坏。最后5名驴友只好商量在网上发帖阐述清楚事实,还自己清白,同时也寄希望于通过公众的力量逼迫阿强现身对账与还款。

    而其他4名驴友则指出,阿强在网站上同样指责各被告并泄露被告隐私资料。

    对于阿燕声称的追讨旅游余款的事情,阿强称其在回国后,离他们当初约定对账时间还有一个多月就不断受到5名驴友的干扰,自己并没有任何违背协议的行为。

     一审:5人构成名誉侵权 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被告的文章以及相关言论内容明显带有贬损的含义,并且已为不特定第三人所知悉,其行为具备了毁损名誉的公示要件,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故原告存在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其次,被告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上述文章内容所述的情形,亦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还擅自将原告的相关个人证件上传到网络。

    因此,法院认为各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各被告在无充足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向外散布上述内容,与原告的名誉受到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确认5名被告已经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侵害,并需于判决生效后5天内在同样的网站内公开向阿强赔礼道歉。

    一审宣判后,被告阿燕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法官呼吁,公民在产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切勿谩骂和侮辱他人以逞一时之能,这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可能摊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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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招网络维权

    传统的口头骂街骂过似乎就风吹云散,保存证据非常难,但网络骂街却可以骂过留痕,证据保存较为容易。

    那网络名誉侵权受害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1.如果受害人认为网络上的语言侵害其合法权利,有权要求网络服务商采取屏障、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停止侵害。

    2.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并对该网页进行公证。

    3.受害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侵权者的真实资料,并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到侵权者住所处所属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