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社区)律师:当事人把我当成一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

24.03.2016  11:40

用务实作风赢取村居顾问单位的信赖

【编者按】 近年来,东莞市施行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目前,东莞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都配有驻村(社区)律师。驻村(社区)律师已经成为东莞市村居矛盾纠纷最前线的“排雷兵”,切实推动着法治下基层工作,也促进着基层治理逐渐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本年度《法治东莞》特设“驻村(社区)律师日志”栏目,用第一人称视角,持续系列地报道反映东莞市驻村(社区)律师的形象风采与工作的故事。

【驻村(社区)律师】李道君

【档案】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碣镇横滘村法律顾问

东莞时间网讯 协助村居群众解决具体的法律纠纷,是村居法律顾问不怠之职,也是村居法律顾问赢取村居群众信赖的重要渠道。为此,我积极协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石碣横滘村某女士十几年前父、兄意外死亡,她承受不了打击,不接受公安机关意外死亡的认定,不断上访,政府和村委会压力巨大。后又与邻居发生纠纷,矛盾不断升级,该女士自身的生活也被严重打乱。她得知律师进村后,强烈要求我为她主持公道,村干部也对我的工作能力和作用拭目以待。我知道这是一个考验,处理好了,我可能一战成名,处理不好,政府、村委会和村民会认为我不过如此。我倍感压力。

为此,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多次到横滘村委会实地考察,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面听取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随后,我约谈了该女士,从法理、伦理、乡情、民俗等多个角度为其释疑解惑。经过我的苦口婆心的讲解,终于打开了她十几年来的心结。目前她已放弃上访,邻里纠纷也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波澜的生活得以安宁。现在,她把我当成一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

将群众最关心的“二孩政策”等纳入普法范围

我在认真切实做好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创新理念,在村居营造学法、用法、守法、崇法的社会氛围。我针对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想村居群众之所想,及时将村居群众最关心的“二孩政策”、超生小孩入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脱钩、“酒驾入刑”等纳入普法范围,向村居群众解读《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土地管理法》等;针对某些地区空心村多、老弱病残多,人员难以集中,普法效果欠佳的实际,我创新普法方法,及时组织力量,充分利用当地赶集日,在集贸市场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了1000多份由东莞市司法局制作的普法宣传资料和300多本法律书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驻村(社区)律师感言】

真诚服务得到双赢回报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无经验借鉴,一年来,我在尽心尽力做好顾问工作的同时,不断地总结提高,为下一步做好此类工作积累经验。我也深深感受到,村居涉法涉诉事情不多,但很繁锁、很棘手,确实需要律师向他们输送法律知识、协助他们营造法治环境,培养他们遇到法律问题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进而促进法治村居、平安村居建设。从这一点来说,虽然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累、烦且不实惠,但我与众多驻村律师一样无怨无悔,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村(社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