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对重大案件实行集体审议

07.07.2014  00:09

  今年以来,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在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上狠下功夫、狠抓实效。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根据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组局督办案件和自办案件较多的部门特点,在组局内部成立专门的审理室,负责组局自办案件和查报结果案件的 审理。通过对组局要求的各省税务部门上报查办结果案件的审理把关,实现了对各省查办案件工作的督促指导,间接增强了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 高了系统整体办案水平。

  组局坚持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主持召开组局办公会,听取案件 审理部门的审理情况汇报,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复杂、存在分歧,一时难以形成共识的案件,主动向上级机关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多方征求意见。在此基础 上,从事实、定性、处理意见等方面严格把关。组局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高,干部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明显增强。(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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