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校车和驾驶人名单曝光!广州发现问题校车266辆(表)

11.09.2015  23:00

人民网广州9月11日电 (林龙勇 穗交宣) 本网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9月6日来,公安部启动“打非治违”第四波次行动——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据筛查、统计,截至9月11日,广州交警经查发现全市共有问题校车266辆,在已备案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中,有近400人存在着年检、事故等各种问题。

据悉,广州交警车管部门在校车进行年检时,对校车安全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严把校车驾驶人审核关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处理,并通报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经过筛查、统计,截至9月11日,广州市逾期未报废校车有49辆、逾期未年检校车辆有214辆、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校车有3辆;在已备案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中,逾期未审验384人、逾期未换证14人、未处理交通事故的1人(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车辆并非校车)。

本网发现,在广州交警部门曝光的问题校车名单中,广东童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未报废校车有38辆,逾期未年检校车辆有89辆,分别占比77.5%和41.6%。广州珠航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未年检校车辆有48辆,占比约22.4%。

2015年8月29日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公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校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纳入刑法约束,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严禁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广州交警表示,提醒广大校车驾驶人切勿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严禁利用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黑校车”(含“营转非”车辆)、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子女所乘校车有以上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并通知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

【知识链接】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后附:广州交警部门公布的问题校车名单( 截至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