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摩托车肇事致人死亡 逃逸70余日终落网归案
2016年1月11日,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刑侦大队专案组民警风尘仆仆赶赴江门市,在该市金鸡镇金鸡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协助下,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李某明(男,20岁,彝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人)抓获归案。
朋友聚餐 岂料竟遭飞来横祸!
2015年10月30日20时许,叶某青与何某娣、卢某娟等几个朋友在水寨镇水寨大道一饭店聚餐后,5名女性欢欢喜喜地走出饭店。谁料在她们横过马路时,一辆驾乘2名男子的摩托车急速驶过撞开了她们,紧接着碰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汽车。但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驾驶摩托车的男子随即驶离了现场,而乘坐摩托车的另一名男子从摩托车上掉下来后也趁乱逃离不知所踪。前刻的欢声笑语立即演变成一片哭喊声和呼救声,叶某青和何某娣当场被撞到在地。后经送往医院救治,何某娣伤情稳定,而叶某青则经抢救无效死亡。
专案研判 警方全力破案缉凶
接报后,交警大队水寨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处置。但由于案发地光线昏暗,现场遗留的有效信息极少,给民警侦查破案带来极大的难度。对此,五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随即从刑侦、交警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副县长、公安局长赖勤多次亲自参与案情分析研讨会,听取案件侦查进展情况,同时要求专案组攻坚克难,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尽早将肇事逃逸者抓获归案。
悬赏通告 监控视频助破案
为尽快锁定肇事逃逸者,专案组民警立即在案发现场周边展开地毯式侦查走访,收集事故现场及周边大量视频监控录像,并向社会发出协查通告,发动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有效线索。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叶某青的家属亦拿出重金悬赏,望有知情人士提供线索。
通过连日对海量的视频资料排查比对分析,专案组民警最终将肇事摩托车在事故当晚的行踪串联成线,并从视频监控录像中确定了嫌疑人的大致特征:身穿白色短袖T恤、牛仔裤,脚穿拖鞋。经调取沿途可用监控视频及大范围走访排查,专案组民警最终确定肇事嫌疑人为曾在河东镇某工地上打工的一个外省工人李某明。但当时李某明已经辞工离开了五华。
经多方走访调查,历尽艰辛,民警最终掌握了李某明可能潜逃至开平市的线索。1月11日,专案组民警快马加鞭赶赴开平市,经辗转多地,后在金鸡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协助下,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最终根据李某明的体貌特征将其抓获归案。
文盲青年 不知情不懂法亦无情
经审讯后了解,只在学校里念过一个月书的李某明,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外,他不识字,更不懂法。因家境贫寒早早就离开家乡到广东多地打工谋生,2015年7月通过老乡介绍到五华县河东镇给一个湖南老板打工。10月30日晚他驾驶摩托车载着一个刚认识不久的老乡去水寨镇,在行驶至水寨大道诚信宾馆门前时撞上了横过马路的叶某青等人。事发后,他随即驾驶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在民警抓到李某明时,他衣衫单薄,脚上穿着拖鞋,随身携带的钱包里除了自己的身份证外就剩几张残旧的名片。在问及他在撞人后是否想过要先送伤者去医院救治,他摇头。而对于大字不识几个的他对交通肇事逃逸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更不明白了。长久以来,家庭状况和他的人生经历,已然让他成为了社会上的“麻木人”,仿佛再无任何人情世故能让其有所动容。
经审讯,李某明对其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至此,2个多月来备受社会关注的“10•30”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借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当引以为戒,拒绝驾驶安全系数低的机电动车辆,不随意横过马路,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礼让他人,平安出行。
(谢伟霞 魏清芳 编辑: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