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骗取贷款逾千万 利澳花园老总受审

06.06.2014  10:56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利澳花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澳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崔志光因涉嫌借用他人名义虚假购房的方式从银行骗取多笔贷款,累计超过千万,被提起公诉。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利澳公司、崔志光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将于今日上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现年56岁男子崔志光在2004年至2006年任利澳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虚假购房的方式从两家银行骗取多笔贷款。2013年4月11日,东莞市公安局因崔志光涉嫌诈骗罪对其监视居住。同年8月2日,崔志光被东莞市公安局逮捕。

  2004年11月3日,崔志光借用王某的名义签订购买利澳花园某商品房的合同,后以王的名义向东莞某银行厚街支行按揭贷款130万元,银行于同年12月22日放款至利澳花园账户内。2006年,崔志光采取类似手法,6次借用不同的他人名义,签订购买利澳花园6套别墅的合同,后以他人的名义向银行分别按揭贷款,从151万到254万元不等。银行均已于当年放款至利澳花园账户内。2007年10月份,崔志光将上述其中三套别墅卖给市民王先生夫妇,王先生一次性付清三套别墅房款。但直至2012年8月,仍未能办理房产证,王遂报案。公安机关接报案后,于2013年4月9日将崔志光抓获。破案后,涉案两家银行均未能收回贷款余额。

  公诉机关认为,崔志光作为利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骗取银行贷款后给利澳公司使用,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利澳公司的行为涉嫌单位犯罪,崔志光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金健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