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贩被骗后不思教训 转头骗别人“挽回”损失

24.06.2014  07:10

  因自己受骗蒙受损失,于是转身就去骗无辜的生意伙伴。近日,蔬菜经销商王某因诈骗罪,被武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

  经朋友介绍,做蔬菜生意的王某与蔬菜批发商蒋先生相识,并在几次合作之后,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信用伙伴关系。

  今年初,王某因一时疏忽大意,被朋友设圈套骗去了数万元。越想越气的王某一心想把亏空的欠款尽快补齐,不过他非但没有从骗局中吸取教训,反而把相同的把戏用在了生意伙伴蒋先生身上。

  今年1月下旬,王某来到蒋先生位于常州一处蔬菜批发市场的摊位前,告知其有一批连云港芋头现低价出售,自己欲合作收购。蒋先生提出需要提供样品“验货”。几天后的验货中,蒋先生一眼就识别出王某提供的样品是金坛芋头而非连云港芋头。对此,王某解释说只是芋头品种不同,种植地仍是连云港。出于对王某的信任,蒋先生同意了此次合作。

  合作意向达成后,王某先后以支付预付款、聘请工人挖芋头需要开销为名,先后两次要求蒋先生向其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共骗得现金3.5万元。所骗得的钱款均被王某挥霍一空。庄园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