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花样多 街坊须提防

13.03.2015  04:40


广州天河警方破获多起诈骗案


冒充“准姐夫”,微信套近乎,“高息贷款”骗走300万;老公被调查,老婆“找关系”,捞人不成,80万打水漂;离异寻真爱,相亲遇暖男,“借款买房”积蓄险骗光。近期,广州天河警方破获诈骗案件6宗,涉案金额600万元。警方提醒,骗子花招多,层出不穷,请街坊们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好友成骗子——“冒充身份”类诈骗

家住天河区的樊某与杨氏姐弟是认识了十几年的朋友,都从事建筑相关行业。2014年3月,当樊某资金出现困难时,他打起了杨氏姐弟的歪主意。

利用与杨氏姐弟的熟人关系,樊某隐瞒自己身份,以微信聊天的方式,冒充杨先生尚未谋面的“准姐夫”。获得信任后,“准姐夫”先后以土地投资、高息贷款、赌球坐庄等名义,向杨先生借款300万元人民币,并以“不让姐姐担心”为由要求杨先生保密。为避免暴露诈骗行径,“准姐夫”还建议,樊某以“中间人”身份,接收借款并每月如约向杨先生转交“高利贷利息”。2014年底,樊某突然失联,心生疑虑的杨先生与其姐核实后发现,“准姐夫”的微信身份是假冒的,于是向天河警方报案。

根据线索,2015年1月17日,天河警方在华南快速路出口将犯罪嫌疑人樊某(男,41岁,广州人)抓获。樊某交代,为获得杨先生的信任,骗取大量钱财,遂冒充其姐男友借款。借来的钱根本没用于投资,除了拿出15万元付给杨先生“利息”、制造高利贷假象外,其余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警方提醒:借贷和投资前须慎重考虑,并核实人员身份。谨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熟人关系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此路不通——“疏通关系”类诈骗

2010年10月,为“解救”被有关部门调查的老公,阳女士在朋友的辗转介绍下,见到了自称在某市政府机关工作的蔡某和陈某。在蔡、陈两人的花言巧语下,阳女士相信其能“疏通关系”将老公保释回家,遂向其汇款80万元。2012年初,阳女士老公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阳女士希望落空,要求退款,蔡某、陈某以“为打点关系,钱已花完”为由,拒绝退款。阳女士遂向天河警方报案。

2015年1月21日,警方在天河区天府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蔡某(女,57岁,广东佛山人)抓获。经查,蔡某为无业人员,在收取阳女士钱财之后,根本没有进行所谓的“疏通关系”活动。而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3年因合同诈骗已被判刑。

同样是为“疏通关系”,2013年4月,香港人李女士为了赢得在深圳的一场财产诉讼,在朋友辗转介绍下认识了在广州做生意的徐某。徐某谎称认识许多“高官”,可以帮其“打官司”获得胜诉,并承诺若诉讼失败全额退款,于是骗得李女士169万元人民币。2014年,李女士的官司败诉,徐某拒绝退款,惊觉受骗的李女士向天河警方报案。

2015年2月9日,办案民警在天河区龙口西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9岁,江苏人)抓获。徐某交代,其不认识“高官”,也没有“疏通关系”赢取官司,骗来的169万元,除了24万元用来聘请律师及相关费用,其余款项都被其挪作他用。

警方提醒:勿迷信“找关系”,办事应守法合规。不法分子利用事主“走后门”办事的心理,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通过花钱“疏通关系”便可办成事情,并声称“办不成事情可全部退款”,但结果是事情没办成,钱也被骗走。


相亲“假面具”——“婚恋交友”类诈骗

2014年11月,离异的古女士通过一场相亲会,与自称在某局测量中心某部门任主管的单身男子潘某相恋。不到一个月时间,两人感情迅速升温,潘某带古女士先后与“下属”、“家人”见面吃饭,然后以购买婚房为由向古女士借款4万元,并用其户口本做抵押。

不久,潘某谎称出差后,失去联系。古女士想到前往其户口本上的地址寻人,不料发现该地址根本不存在。古女士急忙向天河警方报案。

经侦查,2015年1月17日,办案民警在海珠区新港东路将犯罪嫌疑人梁某(男,47岁,广州人)抓获。经查,梁某实为无业人员,已有家室,持有的“潘某”户口本为伪造品,2009年其曾因诈骗罪被判缓刑。经审查,梁某编造“潘某”身份,唆使朋友冒充同事和家人,诈骗古女士4万元。

警方提醒:婚恋交友,谨防被骗财、骗色。单身人士结识恋爱对象,要核实身份;谨防不法之徒以“富裕生活”为诱饵的诈骗犯罪;对方若提出钱物要求,须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