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被骗14余万元 国庆返乡谨防“刷卡买票”骗局
十人被骗14余万元 国庆返乡谨防“刷卡买票”骗局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通讯员黄彩华报道:国庆将至,想乘坐长途汽车回家探亲的新莞人们要谨防掉入“刷卡买票”的陷阱。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14日通报,案犯植某等三人以刷卡买票为名掉包乘客银行卡,并偷记密码共盗取14万余元。经审理,三人均因盗窃罪分别获刑。
植某和老乡莫某、钱某都是广东省怀集县人,他们从去年8月份起就将作案目标对准了乘坐长途汽车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去年10月底的一天,植某负责开一辆小客车,莫某假扮拉客的人,钱某则负责装做乘客,另一个同伙假扮刷卡员。他们在大朗镇高架桥下看到一名年约50岁的妇女,就谎称是搭客的,可以让她坐车。女乘客信以为真就上了车,植某的同伙说不收现金,要求刷卡买票。扮做乘客的钱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张银行卡,装作刷卡买票成功。该女子随后也拿出了自己的银行卡,但在POS机上连输了三次密码,莫某的同伙都说密码不对,并在此期间乘机掉包了银行卡,将假银行卡给了该女子。植等人以刷卡不成功为由,在附近一个加油站把女乘客赶下车,然后拿着偷换回来的银行卡去柜员机上取走了两万元。
去年11月20日,公安机关在长安镇河东工业区将植某等三人抓获,并缴获涉案车辆和手机。经审查,植某共参与盗窃十宗,盗窃金额为14万多元;莫某共参与盗窃六宗,盗窃金额为8万多元;钱某共参与盗窃三宗,盗窃金额为4万多元。法院审理认为,植某等人有分有合多次结伙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分别判处植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莫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作者:文聪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