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准予开展髋关节置换、膝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应用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的通告
09.12.2014 17:56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粤卫办函〔2014〕5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6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93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准予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开展人工关节置换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名单及相应技术项目见附件1);准予梁显球等9名医师开展人工关节置换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名单及相应技术项目见附件2)。
现予以通告。
附件:1.第三批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名单
2.第三批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应用的医师名单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1
第三批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人工膝关节
置换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
附件2
第三批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人工膝关节
置换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师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9.12.2014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