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9.12.2017  03:28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以下简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主要举措。《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对我省中考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和规定?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科学规范、普职并重、公平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省级统筹管理,地级以上市为主实施,鼓励先行试点。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选择有条件的若干个市从2017年或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科目,达到合格要求,避免发生严重偏科,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还规定了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成绩呈现方式,渗透立德树人、核心素养培养和研究性学习的命题理念,突出能力考查、减少重复应试训练;促进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要分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写实记录,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明确提出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面、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落实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提出既可进行写实性评价,也可以等级呈现。此外还对做好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让学校和教师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改革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管理机制,扭转目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单纯用考试分数单一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评价和选拔从只看分数,到关注学生健康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一是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录取计分科目构成与教育部文件一致,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具有基础性和工具性,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体育与健康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有利于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其他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及其计分比例由地市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既可以保证学生全面发展,防止群体性偏科,又避免增加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物理、化学和生物(纳入录取计分科目)中的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总分的10%,引导学校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是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者参考。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以利于高中学校按自身特点和学生综合素质办出特色,也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并规定了高中阶段学校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两种办法,直接采用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另行组织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按要求对档案材料作出客观评价,以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公正性。三是健全招生录取机制。要求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并规范管理,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制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考试招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并细化了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诚信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等规定,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还要求优质高中学校实行招生名额按比例(不低于5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实行单独批次、单独录取,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的分数线,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对自主招生进一步作了规范,提出“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公开自主招生的计划和标准及录取工作各环节和录取结果。此外还规范了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要求继续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了正确导向的作用,落实了国家的改革要求,体现了广东特色,传承了我省基础教育改革成果,符合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初中学生全面健康合理成长。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以下简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是衔接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重要枢纽。中考改革的取向和效果如何,直接影响每个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素质教育的发展。

一、 中考改革有何目的意义?

答: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明确了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中考改革的目的是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唯分数论”的不良倾向和负面影响,解决人才选拔单纯考量文化成绩的问题,解决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负担过重的问题,解决入学机会存在差距及违规招生、加分造假时有发生等问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是如何形成的?

答:中考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为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省教育厅成立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根据国家和省考试招生改革有关精神,在总结我省中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兄弟省市区的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历时一年零2个月开展文件的制订工作。一是充分调研、广泛论证。起草小组到我省各地市调研开展深入调研,到相关县市区、初中和高中学校,听取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和师生代表的意见建议。起草小组先后到浙江、江苏、上海、山西、山东、北京、天津等多个省市区,学习借鉴中考改革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文件初稿形成后,专门召开征求意见会,征求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初高中校长教师代表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二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召开了有8个地市教育局、市县区教育局、人大政协代表、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教师代表等的专家论证会,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进行深入论证。三是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和官网上设置“中考改革大家谈”栏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其他人士对中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反复讨论研究论证。文件稿通过调研、征求意见、论证等,修改20余次后形成送审稿,经教育厅党组审议,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分别报省政府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同意备案。

三、 这次推进中考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中考改革立足基本国情、省情,着眼长远发展,着力把握以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问题,更加强调全面性、基础性,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形成育人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是坚持科学规范,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规范力度。三是坚持普职并重,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考试招生,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机会,合理分流,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通道,给中职生更多的可期望值和发展空间,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中职教育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四是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五是因地制宜。省级统筹管理,地级以上市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鼓励先行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省的实施意见是宏观的、政策层面的指导性意见,主要是贯彻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落实省的政策要求、体现全省各地市共性的做法。各地市在实施时还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落地。

四、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答:《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双重功能。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五、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哪些科目?

答: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全部列入考试科目,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全面发展,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同时也为高中阶段学校和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六、 如何处理好“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关系?

答:为防止不适当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这次改革对学业水平考试进行了综合设计,希望通过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有增有减、考试难度的控制及考试组织方式的改变,引发学校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的相应改革,从源头上减轻学生的备考任务,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压力。一是在考试内容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强调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的水平性考试,考的是初中学生应知、应会的内容,减少了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适当,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注重对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二是改革考试方法。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三是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四是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要求在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与健康科目之外,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安排?学生如何报考?

答: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其中委托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举行。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一般地理和生物安排在初二学年末开考,其他安排在初三学年第二学期中间或期末开考。初中学校要根据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合理指导学生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及数量。这一安排可以减少学生在初三年级集中备考的门数,分散学生、老师备考负担,也可以为学校的教学进度安排提供更大的自由空间。

八、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答: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

九、 为什么要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答: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综合素质评价从多维度的视角对学生的成长进行记载与体现,强调对每个学生在初中阶段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的写实记录。

此次改革中,综合素质评价将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起,成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一是可以促进初中学校落实立德树人,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朝着全面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方向发展。二是可以促进高中学校扭转以考试成绩和分数单一评价学生的状况,克服仅仅用终结性的中考成绩来选拔学生的弊端,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三是可以引导教师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并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四是引导学生认识自我、学会自我管理、规划人生、激发潜能,更加注重创新素养培育、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发展。五是各级教育部门可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了解本地学生各方面素养的整体情况、学校素质教育特点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从而对学校办学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十、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什么?

答:《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努力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特别是体现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些具体活动和相关的事实。要求不仅要记录参加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记录参与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成果,使评价内容具体、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可操作。对学生评价的内容从原来单一的成绩考查转向丰富的能力考查,由原来的终结性评价变为终结性评价和过程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使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考查从一元走向多元,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十一、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和办法?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贯穿初中3年,由5个操作环节组成: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学校和教师撰写评语、公示审核确认、形成档案材料。要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互联网平台等有效媒体,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强化学生发展的过程性评价,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及时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要求学校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要求将有关材料在公示审核确认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全过程立体呈现学生综合发展状况。5个程序前后连贯,环节清晰,具有规范、严谨、递进的特点,操作性强。

十二、 如何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权威真实、可信可用?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是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建立真实、可信、可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需要初中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如实记录。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全面、充分、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做到有据可查,确保全面真实。二是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要求初中学校要经过学生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并导入省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三是提倡评用分开。可以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等。四是强化监督。建立监督管理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三、 我省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如何改革?

答: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一是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具有基础性和工具性,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此外,为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求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并要求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同时,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由各市确定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增加学生负担。

二是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明确要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市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在招生时可以将学生综合素质5个方面的总体情况纳入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也可以在此基础上,突出学生某方面的发展情况。高中阶段学校可以采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可以另行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按要求对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作出客观评价,并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开,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有利于打破以考试成绩单一评价学生、 “一考定终身”的单纯终结式评价模式,使学生在初中阶段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等职业教育是国家培养职业技术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在录取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高中分开,让部分学生从激烈的中考竞争中分流出来,提前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不仅可以达到“减负”效果,也有利于职业教育观念的渗透。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可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四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十四、 如何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答:此次改革针对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和恶性争抢生源等当前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问题,对招生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一是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等,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二是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还要规范成绩发布,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三是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中考改革关系广大中小学生切身利益,要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取向,通过机制建设、加强管理,为学生创造公平的升学机会。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大学校诚信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健全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各市应根据这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端正学校办学思想,加大监管力度,为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五、 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答:中考改革关系广大中小学生切身利益。针对当前一些地方考试招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机制建设、加强管理,为学生创造公平的升学机会,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除国家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为了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这次改革在提出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的同时,要求将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二是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三是给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十六、 我省高中的自主招生怎样规定?如何规范?

答: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要求高中学校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环境。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在选拔方式上,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

十七、 名额分配政策有何意义,怎样实施?

答:名额分配政策是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的政策文件的要求,《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确保名额分配50%以上比例的落实,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变单纯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缓解择校热,促进社会公平。

为保障名额分配政策稳步实施,《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规定,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今后,我厅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名额分配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村和一般初中的扶持力度,使各初中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大致均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十八、 我省中考改革的时间和进度是怎么安排?

答:为使中考改革积极稳步推进,按教育部的时间进度安排,结合我省实际,《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和优质学校名额分配不设分数线的改革试点先行,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其他市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十九、 初中如何进行课程和教学管理改革适应中考改革制度的变化?

答:新的中考制度,对初中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中考带来的变化,各地要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是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特别要开齐开足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严格落实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要求。二是加强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指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兴趣,发现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学会选择,规划人生。三是要深化课程改革,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力争让每个孩子不掉队,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四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

二十、如何确保我省中考改革顺利实施?

答: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实施配套改革。为确保这次中考改革顺利实施,省教育厅等将抓紧研究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和相关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给考生和社会明确、稳定的预期。进一步加强对各市中考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建设。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提高考试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三是继续加大对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的扶持力度,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集团化办学、优质名校“托管”、对口帮扶,以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下乡,促进城乡之间、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所学校,提高所有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确保教育公平。四是优化初中学校的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测。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基础教育的质量评价和指导体系,改革偏重知识的评价体系,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保留率、课程开全率、学生负担情况等纳入考核、督导评估的内容,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五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拓宽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渠道,形成多元录取模式,构建衔接各类教育的“立交桥”,增强中职教育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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