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举法治旗帜 大力推进依法治疆
高举法治旗帜 大力推进依法治疆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从战略全局高度,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科学谋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总指针、总遵循,为新疆的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依法治疆,建久安之势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更是一条重要的宪法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依法治疆的重要性。总书记指出,要依法治疆,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要加强政策和法治宣传,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政策观念、法治意识;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等等。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从战略全局高度将“依法治疆”纳入中央治疆方略,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升华了党的治疆方略、治疆理念,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的坚强决心,这对新疆各族人民是巨大的鼓舞,对于大力推进依法治疆,加快法治新疆建设,最终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意义重大而深远。“善弈者谋势”。依法治疆,既立足当前,又着眼于长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工作重要而紧迫,等不得。面对十分猖獗的暴力恐怖活动,面对丧心病狂的暴力恐怖分子,必须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斗争的重点,毫不迟疑,毫不动摇运用人民专政的武器,集中力量进行毁灭性打击,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新疆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赢得时间和主动。同时,总书记也指出,新疆问题长期而复杂,急不得,实现新疆长治久安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以冲动代替冷静、以情绪代替理性、以抱怨代替反思、以片面代替全面、以主观代替客观。要坚持长期建疆,多管齐下,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图近功至恒远,扎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依法治疆,所追求的就是要形成“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法治态势,形成震慑邪恶,扶正祛邪的长效机制,尤其对“三股势力”要形成长期而有效的高压和严打态势,不给敌对势力任何可乘之机。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治化。在任何国家,触犯法律、残害生命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依法治疆,展现的是人间正道,顺应的是社情民心,更是新疆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因此,要全面深刻认识依法治疆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疆工作。只有大力加强法治新疆建设,新疆才会有希望,人民才会有盼头,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才会有可靠保障。
二、加强立法,行固本之举
推进依法治疆,健全立法是重要前提,也是固本之举。新疆作为全国反恐维稳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国家立法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求新疆也要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推动反恐维稳工作实现常态化。总书记的这些要求,对于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既感到使命光荣,也深感责任重大。人大常委会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和谋划当前的立法工作。第一,要把对立法工作的认识统一到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服务上来。为此,要重新审视自治区五年立法规划,该完善的完善,该调整的调整,使之更加符合“总目标”要求。第二,要调整立法思路,保证各项立法能够有效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证顺利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第三,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重大事项,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立法,为当前正在进行的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以对“三股势力”形成有力震慑,为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不断注入鼓舞能量。第四,民生连着民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要紧贴民生,进一步加强有关就业、教育等方面立法,进一步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第五,要积极依法履职,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立法的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制度,加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机制建设,使之更加符合依法治疆工作需要。今年,常委会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一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首先做好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与法治新疆建设密切相关的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对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找出不足,为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做好准备。同时,加强反宗教极端方面的立法研究,组织专家学者,深入探讨立法的可行性,集中力量,争取有所突破。通过立法,坚决铲除“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思想精神基础。
三、依法管理,成长治之业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推进依法治疆工作,必须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必须多管齐下,久久为功。(一)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奠定法治基础,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要加强对“三股势力”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本质的揭露和批判,把各族群众真正组织动员起来,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从思想上和组织上筑起钢铁长城,构建天罗地网,使暴力恐怖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二)推进依法治疆,必须严格执法、科学管理。依法治疆重点在于“治”,推进依法治疆工作,执法机关负有重要责任,必须首先做到严格执法。一切执法活动都必须严格、准确执行法律规定,决不能断章取义,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更不得徇私枉法、以言代法。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注意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要把一般性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三股势力”的活动区分开来,把维护局部利益的不当言行和民族分裂主义的言行区分开来,把一般刑事犯罪行为和暴力恐怖活动区分开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决不能一概归到“三股势力”,不能一概归结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
依法管理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公平正义。所有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公平公正地行使权力,决不能看人办事,也不得因民族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样,无论是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绝不能有法外之人。无论是谁触犯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依法管理还必须讲求科学、讲求人性化。执法机关除严格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也应当在工作中多做化解矛盾和疏导情绪工作,多做有利于消除民族隔阂、增进民族团结的工作,以对各族人民满腔热忱的态度,把每一项执法活动做彻底、做到家,解决根本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要坚决防止语言生硬、态度冷漠、方法简单、激化矛盾。(三)推进依法治疆,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安宁。依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是当前斗争的重中之重。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必须高举法律之剑,下重手、出重拳,对暴力恐怖分子进行毁灭性打击,不打败“三股势力”的挑战,新疆就不得安宁,发展就没有希望,各族群众就不能安居乐业,各民族大团结就会受到破坏。近期,新疆各地人民法院对去年以来连续发生的几起暴恐案件公开进行审判,震慑了犯罪,伸张了正义,彰显了法治威严,这正是依法治疆的有力体现。(四)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依法治疆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保证依法治疆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