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外来高层次人才可享不低于80平方米住房

21.03.2017  17:17

   原标题:有政策就有保障 高层次人才来黔工作住房无忧

  乐业还须先安居,遵行《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贵州省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妥善解决了住房问题,同时也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指从省外、国(境)外引进到贵州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也分一二三层次,针对不同层次人才,相应的政策优惠也会做出调整。第一层次的保障对象为“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这几类人享受的住房面积为200平方米。第二层次的保障对象为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住房面积为120平方米。第三层次保障对象为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享受住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据悉,针对高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在保障实施办法中,还专门对购房、租房以及实物配租等情况做了明确规定。工作关系转入贵州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在省内购买住房的,按照一二三层次人才分别按照100万元、60万元以及15万元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记者王珩 贵阳台齐凤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