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高州公开选调188名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高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决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现将2015—2016学年度高州市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和职位
(一)选调对象
高州市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岗)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具体条件详见《高州市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共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88名。其中: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和高州三中的高中教师共58名;高州中学初中校区、高州四中和高州三中的初中教师共34名;市一小教师10名;市二小教师8名;高师附一小教师6名;市一幼教师10名;潘州中心学校教师6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三)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的188名城区学校教师全部实行按学科设岗公开选调,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具体岗位及学科选调人数详见《高州市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高州市选调教师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www.gzeduweb.com/gzrsg/index.aspx。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9:00至2015年9月19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教师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准确把握各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州市选调教师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报名。
2. 报考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一份,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不按规定上传照片的,不予资格审核、不发放准考证。
3. 系统初步审核。报名信息提交后,系统将会对报考教师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广东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和高州三中选调的高中学科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学高中阶段现任教或曾任教满3年以上,且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教师;高州四中、高州三中和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选调的初中学科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职校或农村公办中学任教满3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现任学科教师;市一小、高师附一小、市二小、市一幼、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潘州街道中心学校选调的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小学任教满3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现任学科教师。
2、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报考教师本科学历专业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四、准考证发放
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允许报考教师参加笔试。其笔试准考证从网上打印。应于2015年9月22日至9月24日间,登陆高州市选调教师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
3、其他。
(1)各报考教师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报考教师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卷面成绩;
或由组织单位予以统一公开公布。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5倍比例从笔试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提供的材料:入围面试人员须带报名表(双面打印)、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证明。曾任教高中而现在不再任教高中的教师,若报考高中职位,要同时提交原任教高中学校书面证明。
(4)资格审核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 11日。面试地点:广东高州中学(高中校区)。
(2)面试方式: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