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州在建石拱桥重大坍塌事故29人被追责

10.09.2014  21:35

  中新社茂名9月10日电 (记者 梁盛)记者10日从广东茂名纪检部门获悉,今年5月发生在高州市深镇镇的在建石拱桥重大坍塌事故,经调查组深入调查后,目前已认定30人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除1人在事故中死亡外,其余29人被追责。

  据了解,今年5月3日13时20分,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一座在建石拱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逾千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广东省监察厅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对相关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处。

  据介绍,本次事故中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包括坑口石拱桥施工承包人何奕双、信宜市大成镇司法所原所长钟权浩、高州市深镇镇大田村委会主任许家帮、高州市深镇镇镇长邓国艺、高州市深镇镇人大副主席谢汉卫、高州市深镇镇安监所负责人唐友庆等6人;高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哲行,高州市深镇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陈剑波等15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高州市深镇镇司法所所长伍文伟,因在本次坍塌的石拱桥建设中收取“好处费”,被移送高州市纪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