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供销社——勇担责任 探索供销社综合改革新路径

22.07.2014  17:06

近年来,高州市供销社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全面加快改革发展步伐,积极推进开放办社,全力编织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再生资源回收等四张“连锁配送经营网”,充分发挥了繁荣农村经济的主力军作用。

一、统一思想,全力抓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

高州被确定为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明确提出了四项要求:第一,要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面完成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这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二,要抢抓机遇,全力支持、配合、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第三,要加强宣传,让全市各级充分认识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市上下特别是供销社系统人人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氛围。第四,要勇于担当,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人统筹指导试点工作,努力为全面深化供销社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二、发挥优势,着力打造供销社综合改革特色

围绕推进供销系统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创新,高州市供销社充分利用高州供销社的已有基础和优势,突出重点,着力树形象、铸品牌、引资金、进人才,形成高州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特色。第一,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进一步明确供销社系统企业负责人、基层社主任的责权利,实行优胜劣汰,大力整顿供销社各级班子,着力打造一个年富力强、业务精通、工作务实、开拓进取的管理团队,激发供销企业的发展活力。第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力打造供销新“航母”。一是整合拓展农资经营网络,争取建设国家级农资配送中心1个、加盟店700家。二是推进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扩大名优农资商品连锁配送业务,力争2年内年销售额达3亿元,成为省、市、县三级共建的农资市场的龙头。三是充分利用高州果品蔬菜工业公司占地1.8万平方米的厂房和先进的果蔬加工技术优势,引入社会投资者以股份合作模式改造组建高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实现企业加工经营能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双提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出路问题。四是积极推进高州兴发购物广场、东门农贸市场等17000平方米经营平台的改造升级,并与省供销社日用消费品和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开展产权和业务合作,拓展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和粮油连锁配送业务,提高资产效益和功能;组建广东新供销高州粮油配送有限公司,发挥“新供销”品牌优势,在乡镇开设60家粮油配送店,着力打造高州粮油配送业务的龙头。五是引入社会资本和省级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以高州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现有8000多平方米的仓库和12间门店的优质资产和网络为基础,通过产权重组和功能改造,将之打造成为高州市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业务的龙头企业。第三,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加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的内部监管和外部审计,实施分类绩效考核与经常性调查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牵涉面很广,涉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较多,为了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符合实际、落到实处,高州市政府将一如既往重视支持供销社工作,并出台倾斜政策,帮助供销社化解历史债务,协调好供销社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协助指导供销社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维护好供销社的利益,准确把握这次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积极指导供销社做好与上级的思路对接、项目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