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市妇联全面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19.12.2014  13:54

  日前,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茂名高州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行动,责任到人,与民政、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工作,并由高州市委发文出台了《高州市关于在全市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把宣传发动作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扩大妇女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修订工作奠定良好思想基础。
  二是服务指导到位。在上级妇联、高州市委市府的指导下,把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从制订到落实都将周密组织、严格操作,以确保收到预期的效果。高州市共有486个行政村(居),范围广、任务重。高州市妇联按照上级的要求,本着要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铁规矩”,按照“合法、民主、全面”的原则,并严格遵照“四议、两公开、三确保、八步工作法”的操作流程开展修订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建章立约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在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示范村,指导其对现有的村规民约进行认真研究。利用村妇代会主任宣传发动妇女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帮助解决修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涉及妇女权益的实际问题。提出许多具有性别平等、维护妇女权益的新条款。重点关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村规民约不落实的落后村,帮助其打牢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基层自治工作平衡发展。(茂名高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