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费就能治堵?

21.07.2014  11:51
天价停车调节费被质疑政府借机敛财,听证会将在8月21日召开 摘要:最高240元/天的停车调节费,是治堵还是政府借此敛财?深圳宣布8月21日就将召开停车调节费的听证会,有8成网友、市民强烈反对收费,认为政府此次收取高额调节费,有“滥用特区立法权,借此牟利”的嫌疑。

    7月11日下午,福田区一个写字楼的停车场里停满了汽车。南都记者 赵炎雄 摄

    最高240元/天的停车调节费,是治堵还是政府借此敛财?深圳宣布8月21日就将召开停车调节费的听证会,有8成网友、市民强烈反对收费,认为政府此次收取高额调节费,有“滥用特区立法权,借此牟利”的嫌疑。

    四问天价停车调节费

    收取停车调节费,仅凭特区立法,其法律依据是否充足?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吕国林:于2012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五)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这是深圳征收调节费的最主要依据。

    专业人士:特区立法权不应被滥用成为收费依据

    采访中,多名律师表示,深圳是特区,享有立法权,如果利用其特区立法权制定相关条例后,再按照该条例征收该项行政性收费,不能算违法。但是本来是用来鼓励创新的立法权,如今却成了特区加收天价收费的依据,有滥用立法权之嫌。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表示,这次停车调节费是以“”的形式进行,而非“”,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新增税种需要全国人大以立法的形式才能设立,因此深圳运用特权立法权,通过对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提供征收的法律依据,留了个伏笔,为以后可以收取停车调解费保驾护航,然后再由其他单位牵头收取,其实是跳过了全国人大的审批,虽然合法,但是设计安排都是别具匠心。其实深圳的特区立法权应该放在制度创新上面,而且不是为新增收费的法律依据。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也对媒体表示,深圳在这方面或涉嫌滥用了特区立法权。

    天价调节费真就能治堵

    吕国林:截至2014年6月底,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87万辆,近五年年平均增长约15%。而且全市及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拥堵程度有所加剧,大量的小汽车排放出来的尾气已经成为深圳主要的污染源。建议深圳在不限购的情况下,通过经济手段,提高用车成本的方式来限制汽车需求。

    市民:算账后认为“停在停车场不如在路上违停,最终只会加剧拥堵

    通过征收交通调节费,提高用车成本,从而达到治堵的效果,深圳大学物流研究所所长王江教授认为,这种治堵方式会有一定效果,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王江表示,交通调节费在国际上已经被不少国家和地区采用,如新加坡、英国伦敦等都实施了道路拥堵收费政策,并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因此,深圳实行收取交通调节费的政策,对于治理交通拥堵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但也有人认为,天价调节费只会增加用车成本,该用车还是会用车,而且当标准制定过高,甚至会加剧违停,引发种种怪现象。“一天的停车费还不如我在路边违停,这不是逼着人在路边乱停车吗?”昨日车主李先生得知了深圳停车调节费的建议方案后,当即表示强烈反对。他说,当前深圳在很多路边的违停被交警查处后,罚款金额是200元。而无论是按照方案一,还是按照方案二,都比200元贵,这样的结果将导致更多车主随便在路上乱停车。而且,即便车主不违停,也会尽量多在路上走,少停在停车场,这样会把车都赶在路上。这样的结果就是,车多路堵,根本起不到治堵的效果。

    深圳新闻网近两天的调查结果显示,8成网友强烈反对深圳收取停车调节费。多名网友认为,深圳停车费向北上广看齐,但在公交地铁的配备上与这些城市还有一些差距,因此改善交通应该首先从完善公交网络系统开始。

    停车调节费入了财政就合理了?

    吕国林: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将停车场多收费用上缴至深圳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费用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专业人士:政府或变相借收费敛财牟利

    王江表示,要想从根本上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公交系统,这也是城市发展中所面对的一大难题。虽然相关部门一直在建设轨道交通,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一些诸如收费等弹性手段措施来缓解交通压力。他认为,收取交通调节费是一项解决措施,而不是赚钱方式,政府应将收取的费用用于建设轨道交通,这样就能够更好地解决拥堵问题。

    律师金焰认为,相比之前的停车费涨价,不再以上涨停车费的方式进行,而由政府直接收取,就是变相的行政收费,有“牟利”的倾向,因为以前通过涨停车场成本的方式,政府没有这种直接向车主收费的方式更直接,更有效地把停车费转移到财政手中。现在深圳不实施限购,等于放任车辆的野蛮生长,等于有了个基数庞大的消费群体后,有关部门就开始“收网”,增加各种各样的费用,以增加财政收入。“无论增加收费的理由多么华丽,归根到底是深圳的财政,因这笔费用的收取而大幅增加了”,金焰律师说。

    “如果停车费涨了,地铁能降价,那我就支持,否则,交了钱我也没看到实惠,凭什么交这个钱?”市民王小姐表示,政府不能以一句“入财政,收支分开”就打发了,谁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甚至有借此牟利的动机?

  如何监控乱收费,避免利益输送?

    吕国林:通过联网方式对停车场收费进行监控,从而将停车场这笔费用上缴至财政,是完全可以实现收费,能够保证这笔费用上缴财政专户

    市民:通过停车场收费很难避免没猫腻,别让咪表收费乱象重演

    停车调节费怎么收?网友“蚂蚁上树”认为,自己最关心的是,这部分费用怎么收?是否停车场代收?他说,如果停车场是代收,停车场的管理方肯定没有积极性,因为多收费而提高了自己本身停车位的空置率。而且让停车场代收,保安的权限就太大了,可以想象这笔钱完完全全可以流入私人腰包。但是如果不由停车场代收,由政府专门找人收取,行政成本会大大提高,“又像咪表停车那样,搞一拨人来收费?那不是让以前的咪表收费乱象再次重演?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肖俊则认为,收费区域如何划定也存在很大争议,一些区域无法完全界定是工作区域还是居民生活区,这种情况下收取交通调节费是否合理?如果“交通调节费”执行效果不好,那就不如不实行。他认为,有很多方法疏解交通,最好通过逐步加码的方式进行调节,不一定非得通过收费达到治理效果。

    停车调节费听证报名:

    听证公告显示,将召集19名听证代表参与此次听证会,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市相关协会代表3名、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代表4名。深圳户籍及常驻深圳的18周岁以上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听证。

    (一)报名时间:从2014年7月21日起至2014年7月29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8:00时。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楼(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楼接待室。

    (三)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