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创新创业政策18大“金句”

06.08.2015  16:40
作为珠海创新驱动战略的龙头,高新区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扶持政策。下面小编整理将政策成十九条“金句”,认真看看,不要错过哟!

作为珠海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龙头和主战场,高新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助推企业发展壮大的创新政策:高达100万的创新创业团队启动资金、人才“7折”购房、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来说,这些创新政策可是实实在在的帮了大忙。

是不是听着就觉得充满诱惑力?想想也是,每句话都是闪耀着真金白银之光的“金句”,小编念着都起“贪念”,想马上在珠海高新区创业了。

下面小编粗粗整理一些“金句”,快认真看看,您企业或个人可以拿到哪些扶持资金或补贴~~不要错过哟!

1、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作为人才专项经费,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资助、激励和管理服务。

2、对落户高新区的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高新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扶持。

3、企业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申领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800元/月,硕士400元/月,学士200元/月,补贴期限为24个月。

4、在高新区创办的初创期小微企业,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给予8000元创业资助。

5、鼓励区内高校、企业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客学院)等新型创业载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

6、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区财政给予30万元的建站补贴。对在站院士指导的高新区企业委培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

7、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建站补贴,对在站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8、对通过评定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项目启动资金扶持,最高可达100万元。

9、专业人才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支付住房总价款的70%,拥有100%使用权。

10、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财政奖励50万元;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区财政奖励10万元。

11、对企业首次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除获得国家、省、市扶持资金外,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12、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区财政每件资助1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13、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资助1千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

14、对高新技术企业优先供地,并提供“绿色通道”政务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珠海市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区财政按市补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年度配套资金最高可达5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获批国家、省、市无偿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区财政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单个企业年度配套资金最高可达500万元。

15、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高新区按以下条件给予奖励:完成股份制改造:对已聘请中介结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区给予20万元奖励。在国内上市:对聘请中介机构完成上市辅导,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发行股票材料的企业,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区一次性奖励80万元。国内上市企业再融资: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后,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债券等方式再融资,且募集资金主要投放在我区的,区奖励80万元。在海外上市(含香港上市):在海外成功上市且募集的资金主要投放在我区的企业,区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16、经认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申报时前两个会计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费用支出,给予30%的补贴,每承担一项火炬计划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

17、加大对区内企业改制并进入“新三板”挂牌的政策扶持: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首次年度缴纳税收对区财政贡献达100万元以上,当年区一次性奖励60万元。

19、2014年高新区出台全市首个政府天使投资办法,每年财政投入3000万元对初创期创新企业进行投资,单次投资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同一企业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形成的股权5年内退出,超额收益奖励给创业团队。

忧企业之忧、急创业者之急,高新区正一步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出台更多的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