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进行评估和年度检查的通知

23.06.2018  02:24

粤教科函[2018]110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对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下称省级文科平台)进行评估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文科平台评估

(一)评估对象。2003年至2014年批准成立的省级文科平台(含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三类平台,详见附件1)。评估采取会议评审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评估内容。主要评估省级文科平台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重点评审考察省级文科平台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学术队伍和整体运作情况。

1.围绕省级文科平台建设五大任务,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建设、咨询服务及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措施等等,所做的有关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2.省级文科平台依托高校在学科建设、经费、政策等方面支持平台建设措施和落实的情况,如学校支持经费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

3.省级文科平台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其中包括成果质量、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等(成果必须标注有“省级文科平台或获得平台项目资助”字样)。

(三)评估材料

1.省级文科平台建设总结报告(按评估内容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标志性成果。省级文科平台认为是最重要、最有影响力和最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3—5项(指论文、著作和调研报告,或举办高规格、影响大的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和培训等),并附上成果简介(成果简介不少于3000字)及相关证明材料。

3.省级文科平台评估采集的数据材料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省级文科平台年度检查

(一)检查对象。2016年批准成立的省级文科平台(含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两类平台,详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凡列入年度检查的省级文科平台,提交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检查。未提交材料的,视同年度检查不合格。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接受评估和年度检查的省级文科平台材料一式1份,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分别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路东伟,黄黎露,联系电话:(020)37628271,37627887。

 

附件:1.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评估一览表.xls

                        2.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年度检查一览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