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的通知
粤教思办函〔2017〕92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号),以及社科司有关补充通知要求,请各高校抓紧做好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按照《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方案》(附件1),积极组织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在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思政课课堂的基础上,以覆盖各校思政课必修课为原则,确保每所本科高校至少建设5堂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至少建设2堂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一堂示范课的时长原则上为一节课时间,具体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调整。
二、示范课堂建设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有机融入日常的思政课教学,通过“名师示范课堂”,充分展现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年开展以来工作面貌的明显变化,充分发挥思政课课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渠道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将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纳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安排,抓紧研制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细化部署、扎实推进;要加大对示范课堂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良好舆论氛围。
2.为方便示范课堂建设和统计,教育部社科司制作了《“名师示范课堂”开展情况记录表》(附件2)、《“名师示范课堂”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供各高校统计时填写,作为工作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请各高校于1月18日前,将阶段性总结材料3000字、《情况记录表》、《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
联系人:赖炜祎,电话:020-870047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附件:1.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方案
2.《“名师示范课堂”开展情况记录表》
3.《“名师示范课堂”开展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