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召开会议部署启动高水平大学 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02.02.2016  11:03

1月29日,省人社厅在广州召开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今年在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5所高校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进行动员部署。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林应武对启动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人社厅改革办主任劳帜红就即将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作说明,省委改革办、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试点高校校领导作了发言。省委改革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5所试点高校校领导和人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林应武指出,以走在前列为要求,以下放人事管理权限为核心,以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为目标,开展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改革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人社部门服务中心大局、主动积极作为的具体行动,具有里程碑意义。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定向发力、集中攻坚,以实现改革的新成效推动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新突破。

林应武强调,为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蹄疾步稳,必须做到“五个准确把握”,即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范围步骤、重点任务、权责边界、纪律约束等。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大学、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科学规范、充满活力、富有效率、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现代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充分激发高校人才队伍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为广东加快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五个下放”、“22个自主”。“五个下放”就是向试点高校下放岗位设置权、公开招聘权、职称评审权、薪酬分配权、人员调配权等五个人事管理权限;“22个自主”就是将下放的权限具体细化赋予试点高校22个自主权。要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大胆解放思想,勇于打破思想枷锁和思维定势,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务求在放权范围和力度、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高校人才自主评价、管理服务方式上实现“四个突破”。

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人社部门要牵头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高校也要成立对应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改革任务落地。二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认真学习领会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配套人事管理制度,要确保下放权限后高校人事管理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高校人才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及时总结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三要主动服务,狠抓落实。人社等部门主动做好改革试点方案政策解答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培训,组建工作组驻校指导,提供配套支持服务等保障,确保下放人事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推得动、办得好。

据悉,省人社厅为制定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先后组织调研组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等5省市人社部门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17所省内外高校开展调研,借鉴经验,凝聚共识。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改革试点方案,提出的改革举措走在前列,即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此项改革采取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做法,从全省14所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中,选取华南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从2016年1月起先行开展为期1年的改革试点,试点结束时将全面总结评估,取得可复制的经验后,再将实施范围扩大到14所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