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要摆脱"年年陷入空议"的尴尬

18.06.2015  13:04

记者昨日调查了建筑工人、快递员等多个群体,其中的很多人表示并未享受过高温津贴。而不少企业老板表示,没发高温津贴是因为企业效益不好。人社部门则表示,企业盈亏不应该成为是否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高温津贴可不是企业赚钱了才发的。(6月17日《广州日报》)

高温津贴,几乎年年是炎夏季节议论的热点,但又年年陷入空议的尴尬。人社部门称:企业亏损不是不发高温费的理由,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没有收到高温津贴,可拨打电话投诉;舆论一再提醒:炎炎夏日,在高温下工作的你可别忘了领高温津贴。然而可惜的却是:若干年前回答“从来没有领到过高温津贴”的职工,今年仍然是一句同样的回答。为什么高温津贴无法摆脱“年年议论年年空”的尴尬?在依法治国成为治国方略的今天,一项法律法规长期处于“落空”状态,确实值得有关执法部门深思。

造成高温津贴“落空”的原因,不外有三:首先,应当承认,真正在高温岗位上作业的职工,例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或者因为流动性大,或者因为维权能力差,所以往往不能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获得高温津贴的权利。其次,在低端劳动力市场存在供大于求的大环境下,高温作业职工在企业里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住饭碗,尽管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不会为了区区一年四五百元的高温津贴而举报,撕破脸皮与老板面对面争高温津贴,所以虽然很多人回答记者“从来没有领到过高温津贴”,但人社部门却很少接到举报电话。第三,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违法成本太低。以广州的规定为例,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1万元,而有位建筑工人表示,他们单位200多人5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被克扣的津贴已经高达近100万元,区区罚款1万,可谓九牛一毛,何况在这5年里,并没有一个执法单位行使过这样的“执罚”权力。

找出了病因,就能对症下药。要真正让高温津贴的法规落到实处,就需要执法部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把执法工作做严做实。譬如像记者那样,对高温作业职工的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譬如对不发高温津贴的企业领导,进行“约谈”,譬如在每年高温后,对辖区内企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把严重违法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但这些措施往往没有实施,一些地方的劳动执法部门至今还只是坐在机关里等着别人举报,满足于没人举报就是天下太平的“鸵鸟”思维。

有了法律法规,就要千方百计让它落地生根——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基,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更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保障。高温作业职工可以为了保持饭碗而放弃高温津贴,虽属无奈却不能责怪他们无能,但执法部门却不能因为无人举报而放弃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有了执法部门的“三严三实”,相信高温津贴摆脱“年年议论年年空”的尴尬,就有了希望。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