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04.05.2018  20:59

 

粤教职函〔2018〕62 号

 

 

  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广东开放大学: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学校范围

广东省内举办继续教育(内容涵盖函授、业余、脱产、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等不同形式的本专科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短期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的高校,包括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开放大学。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撰写年度报告。按照《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要求,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突出重点,特色鲜明,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鼓励高校通过附件方式报送相对详实的特色案例;鼓励高校向社会全文或择要发布报告,展现改革创新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填报数据信息。按照《广东省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情况数据表》(附件2)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填报。数据务求完整、真实。

三、时间安排

(一)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登录“www.zygl.edu.cn”,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栏目,提交本校2017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和特色案例。

(二)请于2018年6月10日前,登录“ http://gjc.scnu.edu.cn/2017nb ”填报《广东省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情况数据表》。登录账号为各学校的招生代码,初始登录密码: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20-85213916,18027281324 ;QQ:2058023842)。

(三)请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本校的2017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和《广东省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情况数据表》一式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其中:本科高校报高等教育处,其他高校报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何良胜、周宝堂,电话:020-37626896;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2室;邮政编码:510080。

(二)高等教育处:杨永文,020-37627855;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12室;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情况数据表

点击下载附件: 粤教职函〔2018〕62 号附件.rar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