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广州地区高等院校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
9月15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广州地区高等院校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三十七讲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报告会由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主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校长隋广军,副校长陈林汉出席报告会;华南师范大学机关干部职工、学生代表共50名,由华南师大机关党委龙君书记带领,一起听取了本次专场报告会。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授宋儒亮作了题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对广东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以实践与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为视野》的报告。专题报告中,宋儒亮教授从法治的视野详细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内容、性质与意义,认为这是专门针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是在关键时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作为经济发达的省份,广东要做好法治工作,让法治适应经济的发展;他把“法治”和“人治”两种不同的治国类型做了对比,指出法治相对于人治能更好地权衡利弊,我们更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达到一家一思维一世界的境界;他引用《秋菊打官司》剧中内容,表达了法治社会上对“情理法”走向“法理情”的思维模式转变的期盼;他以清远市长出庭应诉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例子,强调“市长出庭倒逼司法责任制的改革”,并进一步介绍了广东在法治实践上走在全国前列的重大事件;最后,他介绍了对广东坚持以习总书记重要批示为指导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建设的新思考。
报告会上,宋儒亮教授法治理论结合实际案例,全程约120分钟不间断、不休息,博古引今、深入浅出、内容精彩、内涵深刻,为广州地区高校师生上了一堂既生动活泼又意义深远的法治大讲座。听完讲座后,与会的我校师生纷纷表示,通过专题报告进一步增进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思想观念。
作者/通讯员:林盛 | 来源:机关党委 | 编辑: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