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工会两“职副”通过高级劳动关系协商师职业资格考试

27.06.2014  17:14

  近日,喜讯传来,龙岗区总工会两名职业化社区工会副主席(以下简称职副)于2013年12月21日在广州参加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两名职副均通过考试,他们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书。

   在专业化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我们推出社区工会干部职业化的目的,是为了改变以前社区工会人手少、事务多,工作难以落实的局面!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陆续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的协调成为当务之急。为了把这支队伍打造成专职、专属、专业的团队,我们于2012年10月组织了全区70多名职副参加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培训,他们大部分都获得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龙岗区总工会负责人表示,“现在,又有两名职副通过了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考试,表明他们在专业化的道路上更进了一步。”。

  “工资、加班费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工作多年,却很少享受过‘带薪休假’;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见购买保险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劳资纠纷。虽然我们会依据法律法规为劳动者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帮助,但毕竟感觉自己在专业方面还有些欠缺。我们非常希望能接受比较系统全面的培训,用知识充实、用技能武装,使自己更能胜任工作、更好地维权!”职副朱丹考试通过后,无限感慨。与他不同的是,职副杨诗勇2012年12月参加了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并于2013年4月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节假日不休、看书到凌晨

  据了解,此次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举办的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班于2013年11月23日在龙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7楼开班,全区共11名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在为期6天的培训中,他们集中学习了劳动关系基础知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等涉及劳动关系协调的课程。

  “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培训和考试,并且是最高级,可以说没有什么基础,再说十几年没当学生了,现在看书学习感觉又新鲜又紧张!不过通过这次学习,我们也找到了新的理想和追求,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才是最有价值的!”朱丹介绍说,“为了这次培训考证,我连续两个月的假期哪都没去,并且推掉一切应酬,周六日每天7点开始学习,一直到深夜,有时甚至到凌晨,除了工作就是看书。真是恶补啊!不过为了这一崇高的职业和自己的理想,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与他有同样经历和感受的还有杨诗勇,在考试前后两周,他女儿生病还住了院,这使他的时间、精力和心情都大受影响,不过,最终他还是以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坚持学习并通过考试。

    “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需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娴熟的沟通交流能力。”龙岗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第十批新职业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名列榜首,其职业前景非常好。劳动关系协调员就业途径主要在企业管理、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目前,广东省的劳动关系协调员人才缺口人数巨大!

编辑:潘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