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报2014年度职称评审违纪情况

04.05.2015  13:18

  为严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夸大业绩成果、冒用他人成果的违规违纪行为,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会同省纪委派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对申报2014年度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发现部分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夸大业绩成果、涉嫌冒用他人成果和单位审核材料时不尽职尽责审核把关等情况,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复查2014年度职称申报有关材料的通知》(粤质监便字〔2015〕5号)、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5号)及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7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近日对核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

  其中,对篡改参与科研项目贡献比例,不能提供专利证书原件的1位申报人,决定取消其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自2015年起3年内不许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在计量标准建立工作中夸大本人贡献,将本人原为主要参与者描述为本人主持完成的1位申报人,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对分别不能提供专利有关材料原件,行业标准文本原件,《质量手册》原件,科研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原件的4位申报人,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审核“走过场”现象的21个单位(23名材料审核人),予以通报。

  通报要求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引以为戒,认真整改,在以后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中,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求,认真准备、如实提供,严格认真审核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通报强调凡再发现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中存在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侵占他人成果、夸大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省局人事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