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不入学是失信行为 再考或被拒录
社会诚信是指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如今,在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鼓励诚信,惩戒失信,弘扬社会正能量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再进一步。来自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消息,今年该省高招政策发生变化,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和特殊类型招生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高考录取不入学是失信行为马上又将迎来高考季,在一考定终生的压力下,很多发挥不理想或是录取学校不满意的考生,会选择继续复读一年,来年再战。
如今,这样的小任性可能不能再耍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志愿是考生与高校的约定,高校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履行志愿约定或录取后不入学,浪费招生计划资源,损害广大考生利益,均属于失信行为。
2018年,河南省对在高招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2019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拒绝录取失信考生。
其实,参加考试,有关诚信的约束一直存在。4月29日,司法部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而5月1日起,《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在学术研究、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信息都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社会公开、授权查询、政务共享等方式披露。
严重失信行为包括哪些?普通的失信行为就让你今后的路充满艰辛,而严重失信行为将更让你“寸步难行”。严重失信行为都包括哪些?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
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
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
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