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让人喜忧参半

16.05.2016  22:49

  ■ 叶祝颐

  山西省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门对《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综合解读。核心是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此次将高考科目调整成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模式;在录取模式方面,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新高考录取模式。

  减少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不分文理科,有利于推进通才教育;改革外语考试方式,有利于推进外语回归语言工具属性;高考录取参考3年学业水平成绩与综合素质表现,有利于优化素质教育,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应试教育氛围——山西版高考改革方案的积极意义可圈可点。

  然而,高考改革点多面广,具体改革路径还有待完善,高考改革的航船关键要抵达公平正义的彼岸。应该承认,现行高考制度确实存在一些缺陷。改革“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确有必要。高考录取参考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改变一考定终身的传统高考模式。但是,在高考改革过程中,要注重配套制度建设,完善高考评价机制,避免招录环节腐败,最大限度维护教育公平与考生利益。比如,由于城乡发展、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孩子特别是偏远山区孩子接受现代教育技术与新生事物的机会相对较少,如果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依据,农村孩子在这方面的得分机会可能会相对较少,容易造成新的教育不公。

  更重要的是,招生腐败的教训太多。对此,教育部应引起足够重视,完善制度设计,对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定明确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价标准,让评价在量化、公开的尺度下进行。也即是说,教育部门不仅要提出高考改革方案,而且要小心求证,使高考朝着维护教育公平、利于人才培养的方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