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启动试点:不分文理英语可考2次 广东暂不变

04.09.2014  16:50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沪浙今年试点,广东暂不变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世宁报道:4日上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此次改革确定了上海市、浙江省两个试点,两地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率先采用高考只考语、数、英,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两次考试机会的新高考模式。

意见要求,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计划于今年启动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自主命题省份将减少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初为全国统一命题,后逐渐出现省份自主命题,至今已有过半省份自主命题。意见要求,从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

高考加分进一步减少

意见要求,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2014年底,各省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自主招生高考后举行

根据改革安排,2015年起将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再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招生批次将逐渐取消

2015年起,有条件的省份将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意见要求,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本科高职学分有望互换

2015年教育部将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

沪浙率先试点新政策

根据安排,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本届学生2017年高考时,考生总成绩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人员介绍,广东未被纳入试点省份,本届高中新生将沿用现有高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