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发布:文理不分科 一科可考两次

03.03.2016  23:34

统一高考实行“3+3”,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可有两次考试机会……广东考生有福了!

经教育部备案同意,3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其中,广东将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 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积极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同时,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 健康 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改革时间表

2016年

出台文件:

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制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各地市制定出台中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积极推进单项改革: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继续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

调整和优化招生录取批次二本A、B合并为第二批本科;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2017年

分类考试招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高中阶段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1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年

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普通本科院校实行“3+3”的考试方案,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