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替考案处理不能止于禁考

27.06.2014  12:18

  ■林德培

  日前,央视曝光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替考。对此,教育部派工作组赴河南、湖北督办调查。河南省招办称,该省已查实替考127人。目前,6名被替考生成绩作废,禁考3年。

  从高考前几个月,武汉几所大学教学楼厕所内出现招募高考“枪手”的小广告,到考试前,考试组织者向每位“枪手”支付5000元定金,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成绩补发“奖金”;从不同学校明码标价,指纹模拟以假乱真,到枪手一路绿灯直通考场……一个作案链得到了完整呈现,一切防控措施和制度安排,在糖衣炮弹之下都形同虚设,让人吃惊。

  外界有举报,媒体有曝光,而唯独监管始终后知后觉。近年来管控措施越来越严,高考作弊的案例却时有发生,有些案件还相当严重,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思考。依笔者看来,高考“枪手”事件层出不穷,原因在于处罚太软,违法成本过低,无以遏制作奸犯科者的冲动。对于参与替考的学生或在职教师,依据教育部第33号令,由学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解聘。而对于已经毕业且不是教师的大学生充当“枪手”的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未明文规定,只将其视为“伪造使用假证”处理,至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违法成本,显然太低。

  举国关注的高考能被人为操纵,暴露出相关部门工作的失职。所以,需要有专门的法律,对各环节责任进行明确和规范,通过“作弊入刑”让每一个参与者都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不如此,难以形成威慑。

  有买才有卖,需求是替考现象产生的原动力。高考替考案处理不能止于禁考,必须一查到底。彻底打掉组织分工严密跨省高考替考大网,严查替考“枪手”买家才是釜底抽薪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