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女生遭迷奸后被弃超市外 又遭工人"捡尸"性侵

07.04.2015  22:27

  中国台湾网4月7日讯 台湾高雄市1名女高职生3年前遭两名陈姓男子下药迷奸,后被丢在超商外,又惨遭蔡姓工人“捡尸”性侵,3男一审被判8年6月至2年不等徒刑,其中1名陈男以37万元(新台币,下同)和解,家属向另一陈男求偿120万元,高雄地院审结判赔40万元,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两名20余岁的陈男在补习班工作结识。2012年7月,2人在街头做问卷时,搭讪16岁的女高职生,并约对方2天后一起逛夜市。此后,其中1男拿1000元要另一人到诊所看诊,声称失眠,因此拿到第四级管制药品的镇定剂。

  当天3人见面后,不怀好意的两男先借口夜市人太多,要改到澄清湖,抵达后再趁机下药在女高职生喝的热咖啡内。女方不久昏昏欲睡,最后被对方载往汽车旅馆,两男先后轮奸女高中生,一直到翌日凌晨2时许才离开。

  由于药性太强,女高职生被载到一处超商前仍未醒来。两男等到清晨6时许不耐烦,竟将她丢在店外桌椅,直接骑车离开。后来一名蔡姓工人发现女方落单,又“捡尸”将她抱到小货车上,载往台南某电厂外性侵得逞。

  本来躺在小货车上的女高职生后来恢复意识,下车向路人求救并报警,警方循线查获3狼恶行,并扣得还未使用完的镇定药丸。一审3人各被判徒刑8年6月、7年6月以及2年,目前还在上诉中,其中1名陈男以37万元与家属和解。

  据报道,女高职生因父亲早逝由奶奶扶养。但奶奶今年1月去世,相关赔偿由3名继承人接替。(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