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3次超载禁上高速

21.04.2017  19:52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袁佩如 通讯员/粤交综)20日,我省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云浮等8个地市正式启动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在原定的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等7个试点市的基础上,云浮市主动加入队列,同步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目前,包括广惠、开阳等38条高速公路共259个高速公路出口同步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各市在高速公路出口等重要卡口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执法工作,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笔者在广惠高速公路园洲站现场看到,涉嫌非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在现场便会收到《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据统计,正式启动首日,截至当天下午17时,8个地市内的38条高速公路,259个出口,共发出《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1938份。

  全省将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目前,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间已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入口阻截劝返工作,对有3次超限超载行为且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进行劝返,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此外,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将实行“一超四罚”,即: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