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注意!清明期间广东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04.04.2018  22:22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戴小星)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广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决定,清明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这里所称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觉、腐蚀等危险特殊,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

据了解,从2018年4月4日零时至4月8日24时,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交警等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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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清明小长假高速免费通行,广东大洋网